砂拉越古晋4名年龄介于21岁至29岁的青年,因日前在实都东路一家饮食店内涉及斗殴闹事,26日在古晋推事庭各被判监禁7天,以及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3个月代替。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4名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160条文(聚众斗殴)及第34条文(共同行动)下被控。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6个月监禁、1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事件于5月21日凌晨约1时30分,在有关饮食场所发生。

当时,一名准备离开的男投诉人在启动摩哆引擎时,突然遭其中一名被告出言斥责。随后,其余3名友人也上前与投诉人发生冲突,并演变成肢体扭打。

投诉人事后表示,相信对方因不满他早前曾劝告他们“喝醉就早点回家”,才会引发争执。

警方调查指出,整起事件相信是因误会及现场挑衅所引起,双方在冲突后各自离开现场。不过,警方接获投报后展开调查,并将涉案4人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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