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盗用顾客个人资料注册后付费SIM卡,并将号码转交用于诈骗活动,7名男子因此被捕并被提控,其中包括6名嫌犯(含2名大马籍男子)。案件今早再有进展,部分嫌犯被押回多个现场协助警方调查。
据报道,反诈骗指挥处于本月21日至22日展开全岛执法行动,针对违规零售商非法注册后付费SIM卡的行为进行打击,期间逮捕7名涉嫌参与非法注册及协助犯罪活动的男子。
其中6名被告于今早被警方押回阿裕尼及芽笼一带共3个地点,协助进行指认与调查。《新明日报》记者亦在现场直击整个过程。
警方约于上午10时40分展开押返行动。第一站为阿裕尼路第27号店铺,涉案49岁的新加坡籍男子杨建德身穿白衣蓝裤、佩戴黑框眼镜,在现场指认过程中神情平静,并以华语与警方沟通,整个过程约持续4至5分钟。
随后,警方将31岁的文益辉、26岁的许明义及29岁的赖德胜带往芽笼路第382号商店进行指认。三人依次进入店内,每人约停留3分钟,并分别以华语及英语与警方交流,在柜台进行相关指认。
之后,警方再将两名大马籍男子——28岁的蔡世春及19岁的陈友贤带往芽笼第340号商店进行调查。其中身形较瘦的陈友贤在现场以马来语回应警方提问。
根据调查,这些嫌犯涉嫌利用顾客个人资料注册后付费SIM卡,再将这些以他人身份登记的号码转交给他人使用,而相关号码随后被用于诈骗活动。
7名被告已于本月23日根据《杂项(公共秩序与滋扰)法令》被提控上庭,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1万新元(约3万1045令吉)罚款,或最长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并可能面对最高12下鞭刑。
此外,根据最新规定,自去年12月30日起,诈骗犯、诈骗团伙成员或招募者可面对6至24下鞭刑,而协助诈骗集团洗钱或提供电话卡的“钱骡”,则可面对最多12下鞭刑。

陈友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