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一宗涉嫌酒后逆向行驶并撞伤摩哆骑士的案件出现新进展,27岁伤者祖菲卡在医院接受治疗超过2周后,于周一(25日)宣告不治。
随着伤者身亡,警方将重新审视案件方向。巴生南区警区主任林日辉助理总监受询时指出,警方会研究是否需要更改控状,包括是否涉及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但相关决定仍需请示律政署。
这起事故发生在5月13日凌晨约12时35分,地点位于巴生哥打大道(Persiaran Kota)。根据控状,35岁司机刘建平(音译)当时在体内酒精含量超标的情况下驾驶轿车,并与一辆摩哆发生碰撞,导致祖菲卡重伤。
警方调查显示,被告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196毫克,超过法定标准,即每100毫升血液超过146毫克。早前报道指出,涉案轿车疑从巴生港口往莎阿南方向逆向行驶,逆行约3.5公里后,迎面撞上摩哆。
事故发生后,摩哆骑士被抛飞,身体及右脚严重受伤,随后送往巴生中央医院抢救。肇祸轿车司机则受轻伤。
被告已于5月18日被控上巴生推事庭。警方当时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条文,即酒驾或毒驾导致他人受伤的罪名提控。
在该控状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少于7年、不超过10年,罚款不少于3万令吉、不超过5万令吉,并被吊销或取消持有驾驶执照资格不少于7年。
不过,被告当时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法庭也谕令被告每月2次到邻近警局报到,驾照则暂时吊销,直到案件审讯结束。
案件原定于7月30日过堂。由于伤者已不治,案件接下来的控状处理及法律方向,将取决于警方进一步调查及律政署决定。
酒驾及逆向行驶都属于高度危险行为,一旦造成严重伤亡,案件性质可能随调查结果而改变。对道路使用者而言,酒后不开车不只是个人选择,更直接关系到其他无辜驾驶者和骑士的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