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一宗婚外情求偿案审结,一名人妻在怀第二胎期间发现丈夫疑似与女同事发展亲密关系,随后从丈夫留在家中的Apple Watch内取得照片与对话纪录,最终获法院判准部分赔偿。

判决指出,化名美美的女子与丈夫阿明于2021年结婚,婚后育有2名子女。美美在怀第二胎期间,发现丈夫手机跳出暧昧讯息,追问后才得知阿明与女同事莉莉关系不单纯。

美美之后查看阿明放在家中的Apple Watch,发现里面存有大量照片及对话纪录。相关内容显示,阿明与莉莉曾多次出游、入住旅宿,并以“老公”“老婆”“baby”等称呼互动,关系明显超出普通同事范围。

法院也查出,两人曾有搂抱、亲吻及穿浴衣出游等照片。判决内容指出,阿明还曾对外称美美是“前妻”,进一步加深妻子所受伤害。

让美美难以接受的是,她怀孕期间,丈夫对家庭态度冷淡,却被指积极照顾莉莉,包括陪同产检、讨论婚纱拍摄及准备月子餐等。

美美也发现,阿明曾在Google搜寻“还没离婚小三怀孕”“婴灵怎么处理”“滴鸡精小产”“未婚生子户口怎么报”等关键字,因此怀疑莉莉曾怀孕及堕胎。

法院审理时也提到,双方争执过程中,阿明曾说出“最后有要吗?不是拿掉了吗?”等话语。法官认为,这些内容可作为判断两人关系及相关情节的间接证据。

判决还指出,莉莉曾致电美美,双方在电话中发生激烈对话。面对是否介入婚姻等质问时,莉莉并未正面否认。

阿明在庭上辩称,自己是因婚姻失和及家庭压力,才短暂与莉莉交往,后来已回归家庭,并否认持续外遇及发生性行为。莉莉则主张,两人只交往约4个月,之后已恢复普通同事关系,并请求法院减轻赔偿责任。

不过,法官并未采纳两人的主要抗辩。法院认为,阿明与莉莉明知男方已有婚姻关系,且妻子当时怀有身孕,仍维持亲密男女关系,已侵害配偶权益及婚姻生活安宁。

至于Apple Watch证据是否可用,法院认为,婚外情通常具有隐密性,受害配偶搜证并不容易;而该Apple Watch是阿明自行留在夫妻共同住处,美美只是翻拍其中讯息与照片,并非以暴力、胁迫或不法手段取得,因此相关证据具备证据能力。

涉及婚姻侵害求偿的案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量双方关系、互动内容、持续时间、是否明知对方已婚、受害配偶精神痛苦程度及证据取得方式。即使没有单一直接证据,讯息、照片、搜寻纪录及当事人对话,也可能被纳入整体判断。

美美原本向丈夫及莉莉求偿新台币100万元(约14万令吉)。法院审酌后,认定两人的行为造成美美精神痛苦,最终判处阿明与莉莉须连带赔偿新台币45万元(约6万3000令吉)。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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