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南一宗婴儿乘车死亡案审结,一对20多岁夫妻因未让出生未满2个月的女婴使用婴幼儿安全座椅,途中又因驾驶分心酿成车祸,最终被法院依过失致死罪各判监6个月,缓刑2年。
根据台南地方法院判决,案发于2025年10月25日下午约1时47分。化名阿祥的父亲当天开车载妻子小惠及一对子女外出,女婴当时未满2个月,由母亲抱着坐在前座,另一名儿子则独自坐在后座。
法院指出,夫妻俩明知未满2岁的婴幼儿乘车时,应使用后向式汽车安全座椅,但两人为了方便,仍让母亲抱着女婴坐在前座,未采取应有的保护措施。
车子行驶途中,女婴的奶嘴突然掉落。阿祥为了帮忙捡起奶嘴,俯身低头,视线离开前方路况,结果车辆失控撞上路灯灯柱。
猛烈撞击发生后,坐在前座且未固定在安全座椅内的女婴被抛飞,撞上挡风玻璃,造成头部、胸部、腹部及腿部严重撞挫伤与骨折,并出现颅脑损伤及颅骨骨折。
女婴事后被紧急送医抢救,但仍于当天下午3时24分宣告不治。警方到场处理后,阿祥坦承肇事并自首。
法官审理时指出,两名被告年纪尚轻,育儿经验不足2年,但因一时重大疏忽,造成刚出生不久的女儿失去生命,行为确有不当。
不过,法院也考量到,失去孩子最悲痛的正是两名被告本身;两人在侦查及审判过程中已反省,也已明白婴幼儿乘车安全的重要性,因此认定两人再犯可能性不高。
最终,法院依过失致死罪判处夫妻各6个月监禁,可易科罚款,并宣告缓刑2年,让两人有机会改过自新。
婴幼儿乘车安全不能只靠大人双手保护。车辆一旦发生碰撞,即使车速不高,冲击力也可能让怀中婴儿被抛出或撞击车体,因此儿童安全座椅不是形式规定,而是关键保护措施。尤其未满2岁的婴幼儿,使用后向式安全座椅可在碰撞时更好保护头部、颈部和脊椎。
这起案件也再次提醒家长,开车时任何短暂分心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若车内婴幼儿物品掉落,应先把车辆停在安全地点后再处理,切勿边开车边低头寻找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