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近日流传一段宗教集会影片后,国内部分被官方裁定偏离伊斯兰教义的组织再度受到关注。其中,卡迪亚尼阿末迪亚教派(Qadiani Ahmadiyah)因被指仍以网络平台传播相关内容,引起宗教安全与执法管辖课题的讨论。
根据官方记录,我国过去曾把多个组织列为“七大邪教”或偏差信仰组织,包括阿亚宾教派(Ayah Pin)、哈芝卡哈教派(Haji Kahar)、哈伦末沙亚教派(Harun Mat Saat)、米拉依布拉欣教派(Milah Ibrahim)、希浩克教派(Si Hulk)、莫哈末莫西扣里教派(Mhd Mohib Khouli),以及卡迪亚尼阿末迪亚教派。
这些组织长期受到宗教当局关注,主要原因是其教义或宣传方式被指与正统伊斯兰信仰相悖。有关组织也被指具有强烈排他性,包括否定其他宗教理解、把不认同者标签化,并宣称只有本身信徒才能获得救赎。
近日在网上流传的影片显示,一场疑似与卡迪亚尼阿末迪亚教派有关的活动现场聚集大批信众,部分主办方代表也出现在镜头前接受访问。不过,相关影片的具体地点、主办单位及参与人数,仍需由有关当局进一步核实。
卡迪亚尼阿末迪亚教派过去争议焦点之一,是其教义被指否定先知穆罕默德为“最后先知”。全国伊斯兰宗教事务理事会(MKI)早在1984年已裁定,该教派教义偏离正统伊斯兰教义,并不被承认为穆斯林群体的一部分。
不过,相关教派信徒面对雪州伊斯兰刑事法令下的传唤或执法行动时,据称曾以“不属于穆斯林”为理由,主张宗教局无权对他们采取行动。这一说法也引发法律与宗教管辖权层面的争议。
马来西亚国立大学(UKM)伊斯兰研究学院院长莫哈末依扎教授指出,从我国伊斯兰法律框架来看,即使某组织已被裁定偏离教义,也不代表宗教当局完全失去管辖权。他认为,若有关人士仍对外自称穆斯林,或继续使用伊斯兰身份、标志、名称及礼拜场所,当局仍可依法处理。
他进一步说明,若相关组织继续向穆斯林社群传播其教义,或试图在穆斯林群体中吸收新成员,也会落入宗教执法单位关注范围。换言之,争议重点不只是有关信徒自称为何种身份,而是其活动是否涉及误导穆斯林社会或扰乱宗教秩序。
在我国宗教行政制度下,各州宗教局负责处理涉及伊斯兰事务的执法与管理。涉及被裁定偏离教义的组织时,当局通常会关注其宣传对象、活动场所、公开身份使用及是否影响穆斯林社群,因此网络传播也可能成为执法与监管的新挑战。
莫哈末依扎指出,类似组织屡次被取缔后仍可能以不同方式重新活跃,背后往往涉及组织领导层的影响力、个人崇拜及利益结构。他认为,当局必须持续监督相关活动,避免已被裁定偏离教义的组织借助社交媒体扩大影响。
他也强调,处理这类课题必须回到法律与宗教裁定本身,避免让有关组织以身份说法逃避监管。至于网上流传影片所涉及的具体活动,仍有待相关单位进一步查证与采取后续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