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7岁大马男子郭俊贤(译音)在与40岁前女友分手后,短短一周内两度潜入对方住家进行骚扰,并盗走名牌墨镜及皮带,最终被判监禁6个月零4周。

根据《新明日报》报道,被告共面对三项控状,包括偷窃及非法侵入建筑物。他承认其中两项罪名,另一项则由法官在判刑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受害者为被告前女友,两人于2024年2月至2025年2月交往,被告期间曾多次到访女方位于百乐美路的公寓,并掌握单位密码。

两人于2025年2月分手后断联,但同年6月,被告曾向女方借款1500元(约4650令吉)遭拒。到了11月15日,被告为引起对方注意,利用记得的密码潜入单位,在房间及阳台内活动,意图骚扰对方。

事后,受害者发现阳台窗户把手损坏,为安全起见更换密码并安装闭路电视。

然而11月19日,被告再度返回单位,在密码已更改的情况下翻越围栏,从阳台边缘进入屋内,并刻意推开闭路电视镜头避开拍摄。进入后,他盗走一副约600元(约1860令吉)的Dior墨镜及一条约600元的Balenciaga皮带,打算转卖及自用。

受害者随后发现物品失窃并查看监控,认出被告身份后报警。警方之后在其住处起获赃物,并于11月24日将其逮捕。

被告在庭上求情时向前女友道歉并承诺不再犯案,但法官指出,他在保释期间再度犯案,并两次非法闯入住宅,行为严重,加上至今未作出任何赔偿,因此判处监禁。

此外,被告还涉及另一宗案件,涉嫌在租住期间盗窃房东财物,包括现金及金饰,总值超过1万8000元(约5万5800令吉)。

案情显示,他于2025年搬入该单位后,房东陆续发现现金失窃,包括4000令吉及2000新元。被告后来承认将赃款用于偿还赌债及充值非法网络赌博。

今年2月18日,房东通过闭路电视发现异常并当面质问,被告最终承认偷窃行为。进一步清点后,房东发现多件金饰失窃,包括戒指、儿童手链及耳环等,总值约1万5000元(约4万6500令吉)。

房东随后报警,被告隔日被捕,至今未作出任何赔偿。

上一则新闻大树老师诽谤案败诉 雷智雄获赔3万捐慈善
下一侧新闻气象局紧急警告 多地将迎大雨强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