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地华裔男子因涉嫌参与非法放贷及泼漆恐吓案件,今早在布城法庭被提控上庭。

据警方指出,现年48岁的被告被控在《1951年放贷人法令》第29AA条文下,涉及协助或共谋非法放贷活动。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年监禁或2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表示,嫌犯疑为非法放贷集团俗称“阿窿”的跑腿人员,主要负责向无法偿还贷款的借贷者进行恐吓施压。

调查显示,嫌犯涉嫌于2025年10月26日清晨约7时,在布城一户住宅外泼洒红漆,并留下恐吓字条,要求受害者偿还无牌贷款债务。

布城商业罪案调查组(BSJK)情报及行动单位随后于11月5日下午约1时30分展开行动,根据情报及闭路电视画面追查后,在雪兰莪鹅唛成功逮捕该男子。

警方在行动中起获多项证物,包括手机、红色油漆罐、恐吓字条、一辆宝腾赛佳轿车及疑与非法放贷活动相关文件。

此外,警方指出,嫌犯拥有33项犯罪前科,过去数个月活跃于巴生谷一带,涉及类似非法放贷及恐吓活动。

案件目前援引《1951年放贷人法令》第5(2)条文(无牌放贷)及《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进一步调查。

警方同时警告,任何涉及非法放贷活动的个人或集团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否则将面对严厉执法行动。同时也呼吁公众切勿向非法放贷者借款,以免陷入恐吓及骚扰风险,并鼓励知情人士提供线索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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