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达10年的审讯,备受关注的“沙巴水门案”今日终于迎来判决。亚庇地庭裁定沙巴州水务局前局长阿旺达希面对的12项、总额达4500万令吉的洗钱控罪全部成立,判处监禁96年及罚款2亿8430万令吉。

不过,此案第二及第三被告,即阿旺达希的妻子 弗希雅 与沙巴水务局前副局长 林南炳 ,则获判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地庭法官 阿布峇卡 在庭上用了近40分钟宣读长达26页的判词摘要后,作出上述裁决,并指出控方已成功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证明案件成立。

法官表示,阿旺达希面对的12项控罪全部罪成,其中包括11项在《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下的控状,以及1项在同一法令第4(1)(a)条文下的控状。

法庭裁定,每项控罪判监8年,并处罚款介于500万令吉至1亿2000万令吉之间,总计监禁96年及罚款2亿843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78个月监禁替代。

不过,法官也谕令所有刑期同期执行,意味着阿旺达希实际只需服刑8年。

辩方代表律师拿督安沙里随后表示,将针对裁决提出上诉,并申请暂缓执行刑罚。

根据控状,阿旺达希、弗希雅(61岁)及林南炳(72岁)被指于2005年至2016年期间,通过洗钱及非法活动收益持有大量奢侈品与高价值财物,涉及现金及银行存款高达6157万令吉,共面对37项控罪。

“沙巴水门案”自2018年5月7日开审以来,因冠病疫情及辩方多次提出申请,审讯进度一度拖缓,宣判日期也数度展延。

审讯期间,控方共传召46名证人出庭作证,并提呈1378件证物,包括现金、名表及相关文件等,以证明被告涉案;辩方则传召15名证人出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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