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美里一名21岁青年因涉嫌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进行网络赌博活动,15日在美里推事庭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4个月监禁替代。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被告为来自美里乌鲁双溪达南甘榜团结村的莫哈末阿克马。
根据控状,被告触犯1953年《公开赌博法令》第7(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美里警区总部刑事调查组日前展开“骰子行动”(Op Dadu),并于本月12日下午约4时20分,突击检查兰卑尔路一间店铺。
警方在行动中逮捕被告,同时起获一台手机及128令吉现金作为证物。
调查期间,被告承认曾下载网络赌博应用程序进行赌博活动。
此外,警方援引赌博专家报告指出,经检验被告手机后,证实手机内含有网络赌博相关内容及元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