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1岁女子陈丽英(音译)在10天内7次前往升菘超市偷走总值约556元(约1718令吉)的19瓶红酒,最终因被超市人脸识别系统识破而被当场抓获,并被判入狱8天。

根据《联合早报》报导,陈丽英于周二(5月12日)在国家法院面对一项偷窃合并控状认罪,法官蔡玮玲随后宣判。

案情显示,陈丽英案发时是一名超市销售人员,在2025年9月2日至11日期间,先后7次在榜鹅中路第622D座组屋的升菘超市行窃,共盗走19瓶红酒,总价值约556元。

9月10日下午约6时,一名超市职员发现库存异常,随即通知零售经理。经理调阅监控录像发现,陈丽英当晚带着3个环保袋在酒类区,将3瓶杰卡斯(Jacob’s Creek)红酒放入其中一个袋子后,又折返拿走一瓶。随后,她在自助结账柜台只扫描一件约1元的冬瓜和一瓶约28元的红酒,其余3瓶未扫描付款,总值约87元(约269令吉)。

进一步调阅监控录像后,经理发现陈丽英此前多次行窃,于是将她的脸部信息上传至超市安保系统。9月11日中午,当陈丽英再次入店时,系统立即发出警报,经理在自助结账柜台拦下她核查。尽管陈丽英声称已付款,但经理在检查购物袋后发现有3瓶红酒未付款,她随即被报警逮捕。

陈丽英已于2025年11月22日对超市全额赔偿约470元(约1452令吉)。在庭上,辩方律师称被告需照顾母亲及有智力障碍的表亲,并表示其深感懊悔,主动认罪,希望法官从轻判处1至2天监禁。

法官蔡玮玲在宣判时表示,本案涉及金额不小,且被告7次行窃属于合并控状,显示犯罪行为具有一定严重性,因此认为辩方建议的1至2天刑期过轻,不适用,最终判处陈丽英入狱8天。

升菘超市自2024年4月引进具人脸识别功能的监控系统,逐步在全岛分店安装。一旦系统识别出重复入店的嫌疑人,会立即向员工发出警报,提高防盗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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