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诗巫一名隶属砂拉越警队的警曹因涉及纪律问题遭革职后,入禀法庭申请司法检讨,最终获古晋高庭裁定胜诉,不仅成功撤销革职处分,也获恢复原有职务及追回被冻结的薪资与津贴。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古晋高庭法官迪恩韦恩达利认为,警方纪律委员会在处分过程中,并未向当事人提供支持相关指控的文件,导致对方无法进行完整答辩,程序上存在不当,因此有关革职决定无效。

申请人菲利普阿纳鲁尼原为砂拉越警队警曹。他于2025年6月,通过代表律师叶海量向高庭提出司法检讨,挑战警方纪律委员会于同年3月24日作出的革职决定。

法官指出,此案主要围绕数项争议,包括警方是否剥夺申请人陈述与答辩权利、纪律指控是否存在法律缺陷,以及法庭是否有权干预公务员纪律处分。

法庭最终认定,警方未向申请人提供涉及缺勤、未经批准离岗等相关证据文件,已影响其辩护权益,也违反《联邦宪法》第135(2)条文赋予公务员的公平聆讯权利。

此外,法官也认同部分纪律控状本身存在法律缺陷,因此基于这些控状作出的革职处分,在程序上同样无法成立。虽然法庭认为若程序完整,革职处分未必属于过重惩罚,但由于程序瑕疵已构成关键问题,因此必须撤销有关处分。

基于上述理由,高庭批准申请人的司法检讨申请,宣布警方于2025年3月24日发出的革职令无效,同时谕令恢复其警曹职位,并支付此前被冻结的薪金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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