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市一宗酒驾撞死人后逃逸案件,法院作出判决。担任厨师的张木馨因酒后无照骑乘重型摩托,追撞一名60多岁洪姓男骑士致死,被新北地方法院合并判处8年6个月监禁,全案仍可上诉。
此案由国民法官参与审理。合议庭认定,张男早有酒驾纪录,也因酒驾被吊销重型摩托驾照,却仍在喝酒后无照上路,最终造成他人死亡,且肇事后没有停下救助,反而离开现场,行为严重。
判决指出,张男曾于2016年涉及酒驾并获缓起诉,2023年5月29日又因酒驾被吊销驾照。此外,他还有40多笔交通违规纪录,显示长期交通守法意识薄弱。
案发于2024年10月6日。当天傍晚约6时,张男与亲友聚餐饮酒后,从新北市板桥区大观路三段骑重型摩托返家。事发前,张男的二哥曾劝他搭德士,不要酒驾,但他没有听从。
当晚约8时,张男行经新北市树林区保顺街时,因酒后骑车失控,追撞洪姓男骑士。洪男倒地后伤势严重,最终不治。
张男肇事后没有报警,也没有留在现场查看伤者情况,而是加速逃离。警方约在隔天凌晨1时将他拘留到案,进行酒测时,其呼气酒精浓度仍高达每公升1.0毫克。
检方过后依酒驾致人于死罪及肇事致人于死逃逸罪起诉张男,并分别求刑13年及2年。
法院审理时指出,政府长期宣导不得酒驾,社会也多次发生酒驾造成他人伤亡、家庭破碎的案件。张男本身已有酒驾被查获纪录,又在驾照遭吊销后继续酒后骑车,最终夺走他人性命,应予严惩。
不过,合议庭也考量张男已认罪,并与洪男子女达成调解,取得家属原谅。洪男家属虽承受丧亲之痛,但表示愿意体谅张男经济状况,希望法院从轻量刑,甚至给予缓刑机会。
判决内容提到,张男月入约5604令吉,需扶养7岁女儿。法院认为,他犯后有积极弥补被害人家属,态度尚可;但生命无价,加上他在10年内再犯酒驾,符合累犯加重要件,不能轻纵。
最终,新北地院判处张男酒驾致死罪7年6个月、肇事致人于死逃逸罪2年,合并应执行8年6个月监禁。
酒驾案件最严重之处,在于驾驶人明知风险仍选择上路,一旦造成他人死亡,受害家庭承受的是无法挽回的损失。无论是否事后赔偿或取得谅解,法律仍须回应酒驾、无照和肇逃对公共安全造成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