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入一宗“罐头鱼货不对办”事件后,在龙仔厝府一间罐头鱼工厂查获逾1万3000罐产品。初步检查发现,有关产品疑似以其他鱼类取代标签上标示的“鲭鱼”,当局已下令召回相关商品,并扣押厂内及销售地点的存货。

这起事件源于一名脸书用户早前上传视频,质疑自己购买的罐头鱼外观异常,与标签所写的鲭鱼不符。虽然有关用户后来因已获公司补偿、产品也开始回收而删除视频,但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作为监管单位,仍必须继续追查到底,以保障消费者及维护食品安全标准。

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秘书长素帕塔拉5日指出,当局已联同龙仔厝府公共卫生办公室,前往涉事罐头鱼生产公司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该生产场所未符合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要求,同时发现成品中确有使用其他鱼类的情况。

执法人员随后在生产地点扣押涉事品牌及其他被发现问题的产品,共1万2760罐;另在销售地点扣押250罐,总数达1万3010罐。当局也已要求公司从市场全面召回相关商品。

素帕塔拉表示,当局同时会协调渔业厅,进一步确认产品中所使用鱼类的品种,以厘清与标签标示是否一致。

她强调,即使被替代的鱼类本身可安全食用,只要生产商以其他鱼种取代原本获准使用的鲭鱼,却仍在标签上让消费者误以为产品为鲭鱼罐头,就已涉及误导消费者。

根据泰国《食品法》相关规定,若被认定生产假冒食品,可面对6个月至10年监禁,以及5000至10万泰铢(约645至1万2900令吉)罚款;若标签标示不正确,并导致消费者对重要内容产生误解,可被罚款最高3万泰铢(约3870令吉)。

当局提醒食品生产商,必须以诚信经营。类似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破坏泰国食品工业的整体信任。一旦查获违法,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法采取最高程度行动。

当局也说明,以鲭鱼制成的罐头鱼通常鱼鳞细小,外观看起来可能较为平滑;若浸在番茄酱中,鱼肉质地一般较柔软,也较容易散开。

食品标签是消费者判断产品成分与价值的重要依据。若标示鱼种与实际原料不符,即使没有立即造成食安伤害,也会影响消费者选择权。尤其罐头食品流通范围广,一旦出现标签误导,及时召回和厘清责任就显得更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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