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油站工作的孟加拉籍男子,因非法持有并使用两名本地人士的大马卡购买RON95补贴汽油,今日在吉隆坡推事庭被判罚款1万令吉。
被告50岁的莫哈末扎基尔今日面对两项控状后认罪,推事艾娜阿扎拉随后作出判决,每项控状各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监禁7个月替代。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2月8日至4月22日期间,在Jalan Pahang一家油站,未经授权使用两名非本地人士的大马卡购买政府补贴汽油,行为抵触《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 25(1)(o)条文。
副检察司在庭上指出,被告明知相关身份证不属于自己,却仍多次使用进行汽油购买,导致持卡者的补贴配额遭到损失,因此要求法庭给予严惩。
不过,被告律师则求情指其当事人为家庭经济支柱,并已表示悔意,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案件起因于一名会计师报案,指其RON95补贴汽油额度异常减少,从94.9公升骤降至44.6公升,怀疑身份证遭盗用。随后调查发现共有5笔可疑交易记录。
警方通过闭路电视画面锁定嫌犯身份并将其逮捕,随后在其租住单位内起获两张涉案身份证。
警方表示,案件仍依相关法律程序完成调查与提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