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华商总商会总会长拿督雷智雄表示,他从未收到彭亨州行政议员沈春祥对其提出诽谤诉讼的任何民事法庭文件,并称相关文件被寄往其旧地址,因此无人签收。

他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若他当时收到法庭文件,必定会依法作出回应,但由于未获知相关诉讼进展,导致案件在其缺席情况下被判不利结果。

他解释,由于目前案件仍处于法律程序阶段,他暂时不能公开发表评论,并强调这是对司法程序的基本尊重。

“对方是通过程序性方式,将法律文件寄到我的旧地址,因为无人签收,文件被退回,因此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缺席出庭,法庭因此作出对我不利的判决。”

雷智雄表示,接下来将依法提出上诉,并会在上诉程序有阶段性结果后,再安排正式记者会对外说明情况。

他也强调相信司法公正,并表示即使过程复杂,也不会动摇其追求真相的决心,必要时将上诉至联邦法院。

“目前请大家耐心等待,时机成熟时我会亲自说明一切。”

根据早前报道,由于雷智雄未按时提交出庭文件,高庭在其缺席情况下批准沈春祥的申请,并裁定雷智雄需支付120万令吉赔偿金。

高庭法官玛哈占于4月9日驳回雷智雄于1月7日提出的撤销申请,维持缺席判决。

法庭文件显示,起诉方曾多次尝试亲手送达诉状但未果,最终获准通过替代方式在中文报章刊登诉讼通知。

相关通知已于2025年1月在报章刊登,但雷智雄仍未按程序提交出庭通知。

随后,高庭于3月20日批准缺席判决,并在11月5日评估后裁定赔偿金额为120万令吉,指雷智雄发表的言论构成诽谤并损害沈春祥名誉。

沈春祥于2025年1月14日,在《中国报》刊登关于他起诉雷智雄诽谤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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