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1岁华裔男子因涉嫌开车撞向前女友及另一名男子,今日被控上大山脚推事庭。他面对企图谋杀控状,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获准保外候审。
被告为林家良(译音),据报道任职建材销售员。控状指他于本月15日晚上约9时45分,在威中汽车城一带的马朱工业巷8路旁,驾驶一辆宝马轿车撞向一名41岁女子及一名44岁男子。
控状也指,被告在作出有关行为时,明知相关举动可能导致他人死亡,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07条文,即企图谋杀。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据网媒Malaysia Gazette报道,案发前,两名受害者疑遭被告驾车尾随。消息指出,被告先撞及其中一名受害者的车辆,双方随后停车,原本准备就事故进行交涉。
不过,情况较后出现变化。消息称,被告突然把车U转,再加速撞向两名受害者后离开现场。两名受害者在事件中受伤,所幸伤势不重。
据悉,案件疑与感情纠纷有关。女受害者是被告前女友,而她目前据称已有新男友,案件动机仍有待法庭程序及调查进一步厘清。
今日庭上,主控官西蒂努阿玛莉娜副检察司建议法庭把保释金定为1万5000令吉。辩方律师班吉星则以被告月薪约2500令吉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额。
推事罗丝哈雅蒂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谕令被告不得骚扰受害者及控方证人。
案件择定于6月4日过堂。
涉及感情纠纷的刑事案件,法庭通常会根据控状、证据及控辩双方陈词处理。被告在罪成前仍依法享有抗辩权,外界也应避免在案件审结前对动机或责任作出定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