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宗以“冒充警察”为手法的电话诈骗案件在彭亨州发生,涉及一名退休教师及一名在职教师,两人合计损失超过140万令吉。警方目前已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展开调查。
彭亨州总警长拿督斯里雅哈亚奥斯曼披露,两名受害者年龄分别为60岁及42岁,分别蒙受约101万令吉及43万1000令吉损失,案件分别发生在关丹及劳勿。
其中一宗案件的受害者为退休教师。警方指出,她最初在2024年9月接获自称网络销售公司的来电,其后通话被转接至一名自称警察的人士。
对方指控她涉及洗钱及非法处理自动提款机卡,并要求她配合所谓调查程序,包括以电话方式“记录口供”。过程中,受害者被告知必须在遭逮捕或交出财产之间作出选择。
警方表示,在长时间心理施压下,受害者被要求定时“汇报”,并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情况。她随后在数月内多次进行转账,累计达122笔,金额超过101万令吉,资金来源包括退休金、公积金、房产出售及贷款等。
另一宗案件则涉及劳勿一名在职教师。她于今年2月接获自称保险公司职员的电话,随后同样被转接至冒充执法人员的嫌犯。
对方指其涉及虚假保险索赔案件,并进一步声称涉及洗钱及贪污问题,随后要求她提供银行资料及更改网银绑定号码,再依指示将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名义为案件处理及保释用途。
该名教师最终损失约43万1000令吉,资金来源包括储蓄、贷款及典当财物。
警方提醒,诈骗集团常利用冒充执法单位的手法制造恐慌,诱使受害者配合转账。民众受促在接获类似来电时保持冷静,并向相关机构核实真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