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南郑州一名女子捡到他人遗失手机后未交还,反而将手机丢弃,最终被法院判赔人民币6000元(约3485令吉)。法院指出,拾获遗失物后妥善保管并归还,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并非单纯道德问题。
这起案件近日由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结。原告小杰为化名,是一名高三体育生。其母亲去年7月花费人民币7700余元(约4473令吉)购买手机,供他日常联系及安排训练使用。
今年3月,小杰夜间骑车时不慎遗失手机。他随后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却发现手机已关机,于是报警求助。警方调阅监控画面后,锁定一名元姓女子曾捡到该手机。
根据派出所记录,元女起初承认捡到手机,但声称因手机有密码无法解锁,之后便把手机丢进路边草丛。由于该地点属于监控死角,警方多次寻找仍无法找回手机。
小杰之后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元女赔偿手机价值及相关损失共人民币9000元(约5228令吉)。他也主张,手机遗失影响备考安排,包括训练计划及体测预约资料无法取得,并造成考试延期等压力。
庭审期间,元女改变说法,称当时手机发烫、电池疑似膨胀,担心发生危险才将手机丢弃。不过,法院认为,她未能提出证据证明有关说法,且与警方记录不一致,因此不予采信。
法院审理后指出,依据中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者负有返还及妥善保管责任,不得擅自丢弃或毁损。由于手机已无法寻回,法院依电子产品折旧情况,认定手机当时价值约为人民币6000元(约3485令吉)。
至于小杰提出的其他间接损失,法院没有支持。最终,元女被判赔偿人民币6000元(约3485令吉)。
承审法官表示,此案反映部分民众对拾获物品后的法律责任认知不足。拾得他人物品后,正确做法应是主动联系失主,或尽快交由警方、相关单位处理。
从日常生活角度来看,手机已不只是通讯工具,也可能涉及学习、工作、付款、身份验证及重要资料。捡到他人手机后若自行丢弃,即使没有据为己有,也可能因未履行保管责任而承担赔偿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