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岁中国籍女子在餐馆闹事、袭击员工,甚至咬伤执勤警长,过程全被拍下,最终被判入狱12周。

据报道,被告高晓彤(译音)共面对6项控状,包括鲁莽行事、以暴力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及逾期逗留等。她在庭上承认其中3项罪名,其余控状则由法官在量刑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今年2月26日傍晚约6时,被告到基里玛路一带的一家海鲜餐馆用餐。她点餐并购买啤酒后,坐在户外区域。期间,一名缅甸籍女主管从其桌旁经过并呼叫员工,被告突然情绪失控,指向对方后拿起啤酒瓶冲前掷出。所幸对方及时闪避,未被击中。

闭路电视画面显示,被告随后追入餐馆内,大肆破坏,推倒架子和椅子,又用菜单掷向一名女员工,并推搡对方及上前制止的男员工。她返回座位不久,再将玻璃杯掷向餐馆,碎片四散,职员随即报警求助。

两名警员接报到场后,其中一名驻署警长要求她出示证件,但被告拒绝配合并试图离开,还推开警员。她无视劝阻走向马路,警方只好上前制止。在挣扎过程中,她不断反抗、推人并大声叫喊,最终被制服带回餐馆。

然而在店内,警长再次要求她出示证件未果。当警长准备取下其手提包时,被告突然咬伤对方右肩,随即被正式逮捕。受伤警长隔日凌晨到医院治疗,右肩留下两道U形红痕,并获两天病假。

调查显示,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疾病,同时伴有一氧化二氮使用障碍。她于案发后被送往心理卫生机构接受评估,报告指出其精神状况与犯案有关,但事发时并未达到精神失常程度。

此外,她所持的社交访问准证已于2月11日到期,因此也面对逾期逗留的指控。

庭审期间,被告曾辩称自己是因遭警员按压头部才出于自卫反抗,但控方出示执法记录仪画面反驳,指其说法与事实不符。被告最终选择不再争辩,并当庭认罪。

求情时,她表示自己属初犯,希望法庭从轻发落,并期望服刑后尽快返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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