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人权团体周三(23日)正式把一宗引发广泛争议的性暴力案件带到宪法裁判所,要求检视相关判决是否违宪。争议核心在于,案件中的被害人据称在约1小时内,曾明确表达拒绝多达75次,但法院仍以“未积极抵抗”为理由,最终判被告无罪。

这起声请由“民主社会律师会”女性人权委员会、韩国性暴力咨询所等组织组成的共同对策委员会提出。团体当天在首尔钟路区宪法裁判所前召开记者会,批评现有司法判断标准忽视被害人的性自主权,也让受害者在诉讼过程中承受二次伤害。

根据韩媒报道,这宗案件发生在被害人与其友人之间。共同对策委员会指出,一审与二审法院在审理时,采纳法律界所谓的“最狭义说”,即认为只有在暴行或胁迫达到使人“完全无法反抗”的程度下,才足以认定构成强制性交。

也因为这样的判断标准,法院最终认为,被害人在案发当下的反应未达到“积极抵抗”程度,因此裁定被告无罪。团体强调,相关判决确定后,检方也没有继续上诉,使被害人透过一般司法程序寻求救济的空间就此中断。

在记者会上,多个团体批评,这种判决逻辑等同要求被害人在危险情境下,必须以激烈反抗来证明自己“不愿意”,否则就难以获得法律保障。他们认为,这样的做法不仅把举证压力转嫁给被害人,也可能让当事人在事件过后长期背负心理创伤与自责。

本案法律代理人指出,这宗案件涉及的,不只是单一裁判结果,而是申诉人性自主权、平等权、人格权及公平审判权是否受到充分保障的问题。对被害人而言,这次裁判宪法审查已成为现阶段最后的法律救济途径。

共同对策委员会也呼吁,宪法裁判所应借由这次审查,重新检视法院长期沿用的强奸罪认定标准。他们主张,司法判断不应继续把“是否有奋力抵抗”当成核心,而应更重视行为是否违背当事人意愿。

这起案件再度把韩国司法体系如何处理性暴力案件的问题推上台面。随着社会对性自主与同意概念的讨论不断深化,外界普遍关注,法律标准是否仍停留在过去以暴力痕迹和反抗程度为主的判断框架。

对倡议团体而言,这次声请的重点,不只是为个别案件翻案,更是希望推动制度层面的修正,避免未来再出现“明确拒绝多次,却仍难被法律认定”的争议情况。宪法裁判所接下来是否受理,以及会否触动相关法律解释方向,料将持续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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