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推事庭今日审理两宗刑事毁坏案件,两名被告在推事诺沙希卡面前认罪后,分别被判罚款及赔偿。
首宗案件涉及40岁华裔男子黄志华(译音),他被控于2026年4月2日凌晨,在河景园一处住宅前损毁友人轿车,包括挡风玻璃、侧镜、后视镜、车灯及引擎盖等,维修损失约1万4863令吉22仙。
被告承认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后,法庭判罚2000令吉,无法缴付则以5个月监禁代替,并须在30天内支付1000令吉赔偿。
警方较后于本月16日在民达华村将其逮捕。
另一宗案件则涉及56岁陈金华(译音),他因邻里纠纷破坏邻居信箱并摇晃铁门栅栏,造成约78令吉42仙损失。法庭判罚1000令吉,若未缴付将监禁2个月,并需在22日前赔偿,否则再加刑一个月。
两案均由副检察司莫哈末阿菲克主控,被告皆无代表律师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