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尤丁涉及的滥权及洗钱案周三继续在高庭审理,两名来自不同银行的职员出庭供证,证实曾有总额500万令吉的款项,经由商人及公司户头转入土团党银行账户。

其中,联昌银行武吉东姑分行助理经理赫达亚蒂在庭上说,根据银行记录,商人拿督阿兹曼尤索夫名下户头曾在2021年9月24日及2022年11月3日,转出共400万令吉至土团党户头。她指出,这400万令吉分为4笔,即200万令吉、100万令吉、50万令吉及50万令吉。

她是在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所面对的7项滥权及洗钱控罪审讯中,宣读证人供词时作出上述说明。她也在副检察司艾丽丝盘问下,确认阿兹曼的个人开户申请资料。

不过,当辩方律师拿督阿米尔追问她是否清楚有关支票付款用途时,赫达亚蒂表示自己并不确定。她同时同意,凡是以支票处理的付款,不论发出银行或接收账户,都会留下相关交易记录。

另一名证人、马来亚银行哥打哥文宁分行助理经理阿菲安则供称,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曾于2022年2月21日,通过一张志期为同年2月16日的支票,支付100万令吉给土团党。

他在庭上也同意辩方说法,即该笔支票并非支付给慕尤丁个人,而是支付予土团党;同时,这笔交易也有银行记录可查。

从目前庭上证词来看,本轮供证重点集中在资金流向、户头记录及付款对象,显示控辩双方都在围绕转账是否清楚、款项流向是否有迹可循等环节进行攻防。不过,这些银行证人的证词主要着重在交易本身是否发生,并不涉及对付款目的作出结论,相关法律责任仍须由法庭综合全案证据判断。

现年78岁的慕尤丁也是巴莪国会议员。他在案中面对4项滥权控罪,被指在担任首相兼土团党主席期间,涉嫌为该党向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Mamfor私人有限公司及拿督阿兹曼尤索夫索取总额2亿3250万令吉贿款,案件与Jana Wibawa计划有关。

根据控状,相关行为据称发生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地点位于布城首相署,并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提控。若罪成,最高可判监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款5倍或1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此外,慕尤丁也面对3项控罪,指他于2021年2月至2022年7月期间,在八打灵再也及吉隆坡收取来自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的2亿令吉非法收益,并将有关款项存入土团党的大马银行及联昌银行账户。

有关控罪援引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若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15年,以及罚款不少于非法收益5倍或500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高庭法官诺鲁文娜已将案件订于4月28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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