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林口一名狠心父亲被控长期对亲生女儿施暴,甚至多次以协助排便为幌子,强行持异物对年幼的女儿实施性侵。尽管该名男子在二审中辩称双方仅属“权势关系”试图脱罪,但高等法院最终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裁定这名兽父须入狱服刑8年2个月。
这起震惊当地的家庭伦理悲剧源于2022年。被告阿辉(化名)平日在居所内常以严厉管教为名,对稚女小文(化名)动辄打骂,导致孩子在长期威压下生活。调查显示,阿辉竟连续7次假借幼女肠胃不适、宿便未清,不顾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喊与呼救,强行以异物侵犯其身体。
校方在揭发此案后积极配合调查。根据教师证词,小文在求助时情绪近乎崩溃,流露出的创伤反应与受性侵者高度吻合。专业验伤报告也进一步证实,受害者肛门处留有多处陈旧性裂伤,成为男子兽行的铁证。
虽然被告律师在法庭上主张小文当下“并未强烈反抗”,试图将罪名导向刑责较轻的权势性交罪,并以家庭经济支柱为由请求缓刑,但法官对此并不买单。判决书中严厉指出,被告身为父亲,利用孩子因高压管教而产生的无力反抗状态,为私欲严重侵害幼女人格发展。
高等法院法官认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与量刑上均属妥适。考虑到被告对幼儿身心造成不可逆的巨大伤害,最终驳回其上诉,阿辉必须为其恶行付出代价,全案定谞,犯案工具亦一并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