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0岁女子因医疗疏忽提起诉讼,控告一名医生及一家私人诊所,最终获判约25万4000令吉赔偿。
案件源于一次眼部手术操作,导致她右眼黄斑区域永久受损,并出现部分视力丧失。
瓜拉登嘉楼高庭司法专员尤斯林通过线上方式宣判,本次审理仅针对赔偿金额进行评估。
由于被告在审讯首日已承认责任,法庭因此集中审理赔偿数额,并听取相关证供。
法院裁定被告需向原告支付以下赔偿:精神痛苦及生活质量下降15万令吉、加重损害赔偿7万5000令吉、精神困扰及未来治疗费用1万5000令吉、收入能力损失1万令吉,以及特别损害3587令吉。
法官同时下令,被告需按年利率5%支付自入禀日起计算的利息,直至全额清偿为止,并支付3万5000令吉堂费。
法官指出,被告未在案件早期承认责任,而是在审讯开始时才认责,这一延误对案件处理造成影响。
因此,法庭认为有必要判予加重损害赔偿,原因是医生未及时向患者说明伤势严重情况。
案情显示,第二被告——一名眼科专科医生,于2021年6月22日在第一被告旗下的专科诊所,为原告进行右眼囊肿切除手术。
手术过程中,类固醇注射意外导致眼球穿孔,进而造成黄斑区域永久性且不可逆的损伤。黄斑是视网膜中央负责精细视觉的重要部分。
尽管伤情严重,法庭指出该医生未及时告知穿孔情况,也未立即进行眼部冲洗或转介紧急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