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诗巫一宗擅闯民宅案件有了判决,一名33岁男子因非法进入他人住家,今日在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罚款2000令吉,但因无力缴付,最终需以监禁2个月替代。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案情事件发生在2026年4月2日上午约11时36分,地点位于诗巫德固巴塞路一间住宅。嫌犯被指在未获屋主同意的情况下,直接从未上锁的正门进入屋内。

屋主是在接获工人通知后,才发现有陌生男子闯入。调查显示,当时客厅被用作储物空间,而嫌犯曾在屋内厨房一带活动,过程被目击者发现并确认身份。

警方随后于当天下午约1时40分,在德固路一带展开行动,将涉案男子逮捕归案。执法人员亦透过闭路电视画面及嫌犯衣着进行比对,进一步锁定其身份。

被告因触犯《刑事法典》第441条(刑事侵入)及第447条相关条文被提控,在庭上选择认罪。法庭在考虑案情后作出裁决,但由于被告无法缴付罚款,最终改判入狱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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