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发生在柔佛古来民宿的命案上诉案9日有结果,上诉庭驳回41岁男子卢建平(译音)的上诉申请,维持他在谋杀罪名下被判监禁30年及鞭笞12下的刑罚。
由拿督阿兹曼阿都拉领衔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定无须干预新山高庭早前所作判决。承审法官莫哈末拉兹宣读判词时指出,被告未能证明原审裁决存在错误,也无法说服法庭推翻其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的定罪。
法庭也认为,被告未能证实死者曾对他作出足以构成挑衅的行为,因此有关说法不足以动摇高庭原有判决。上诉庭认同控方立场,认为这项上诉缺乏理据,最终维持原判。
根据判词内容,被告当时曾多次刺向死者胸部及腹部,最终导致对方伤重身亡。法官说明,在这类案件中,控方不必证明被告有明确杀人意图,只需证明被告有意造成伤害,而有关伤势本身足以致命,便可成立相关罪名。
案发于2021年3月7日下午3时30分,地点是在柔佛哥打古来花园槟榔路一间民宿。78岁死者傅志辉(译音)在案中遭刺毙,被告随后于2024年2月被新山高庭判处监禁30年及鞭笞12下,刑期从2021年3月7日被捕当天算起。
控方在审讯期间传召同一民宿的租客作证。该名证人供称,事发前曾看见被告与死者一同上楼,双方当时曾短暂交谈。证人称,被告当时说出“大家都想骗人”这句话,而死者则提醒她远离被告,指对方处于醉酒状态,之后两人继续上楼。
不久后,证人听见楼上传出疑似争执及喊叫声,于是前往查看,并在途中看见被告手持一把沾有血迹的刀走下楼。控方随后在庭上指出,验尸结果显示死者身上共有16处伤势,其中7处为刀伤,另有3处属于致命伤;医生证实,死因是胸部与腹部多处刀伤。
一般而言,上诉庭审理刑事上诉时,关键在于原审法庭是否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判刑基础上出现明显错误;若上诉方无法提出足够理由,原判通常不会被轻易推翻。这也意味着,一旦高庭已接受控方证据链完整,上诉阶段要翻案并不容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