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新加坡籍男子因在公共场所乱丢烟蒂,于7日在新山地方法院面控时承认罪行,各被判罚款1000令吉,并需完成6小时社区服务。
据报,两名38岁的被告林胡申与陈文豪(均为译音)在庭上透过通译员以华语听取控状后,于法官拿督仄万再迪面前认罪。两人分别从事建筑师及项目经理工作。法庭裁定,社区服务需分为每日2小时,于6个月内完成。
此外,若未能缴付1000令吉罚款,法庭将以一个月监禁取代。
控状指出,案件发生于今年1月3日上午约11时至11时11分,地点为KSL综合商场门前。两名被告将烟蒂随意丢弃的行为,违反2007年固体废料与公共清洁管理法令第77A(1)条,可依第77B(1)条令法院下达社区服务命令。若罪名成立,最高可罚款2000令吉及12小时社区服务。
案件由固体废料与公共清洁管理机构检控官鲁比亚负责,两名被告均未聘请律师应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