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一起婚约纠纷案近日宣判,引发社会关注。男方因女方在婚前隐瞒精神疾病,提出解除婚约并追讨彩礼,最终获法院支持。

案情显示,原告杨某与被告吴某曼经介绍相识并发展为恋爱关系。双方于2025年4月19日协商结婚事宜时,杨某当场支付彩礼人民币5.8万元,并签订婚约书,约定于同年5月16日登记结婚。

然而,在办理登记当天,杨某才被告知吴某曼患有精神分裂症,需由监护人陪同及同意方可登记。杨某认为对方隐瞒重大病情,严重影响婚姻决定,遂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返还彩礼。

双方其后就退款问题协商未果。女方家属称彩礼已用于购买金饰及电动车,拒绝全额退还,最终杨某向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指出,彩礼属于以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行为。在本案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未举行婚礼,且已同意解除婚约,因此彩礼应依法返还。由于被告未出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吴某卿、吴某曼及纪某须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向杨某返还5.8万元彩礼。

此案再次引发社会对婚前信息披露及彩礼纠纷处理问题的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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