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京畿道一宗因“烧蟑螂”酿出的致命火灾案,二审维持原判。法院认定,被告在租住套房内使用打火机配合可燃性喷雾点火,最终引发大火,导致一名36岁女住户逃生时坠楼身亡,另有多人吸入浓烟受伤,量刑4年徒刑并无不当。

韩媒报道,这起火灾发生于2025年10月20日清晨5时30分,地点在乌山市一栋5层楼住宅。涉案30岁女子当时在住处发现蟑螂后,竟点燃打火机,再喷出可燃性杀虫喷雾,试图直接把虫烧死,不料火势迅速失控,连带引燃屋内物品。

调查指出,被告住处堆放大量外送塑料容器、塑料袋等易燃杂物,加上空间狭小,火焰很快蔓延至墙面与天花板,并在短时间内产生大量浓烟,火势随后波及整栋建筑。

案情显示,被告起火后并未第一时间通知其他住户,而是先打开房门逃离现场,之后才报警。有关做法被指进一步加快浓烟向楼内扩散。虽然她后来一度依照消防人员指示返回楼内高喊“起火了”,但当时各楼层已被烟雾笼罩,警示作用有限。

事故中,一名36岁女住户为逃命,先将出生约2个月的婴儿交给对面住户接应,其丈夫也成功从窗户转移至对面建筑。但她自己在尝试踩着冷气室外机跨往对面时,未能顺利进入室内,最终从约14公尺高处坠落身亡。

除死者外,另有包括一名40多岁住户在内共8人因吸入浓烟受伤。案件进入审理后,法院把焦点放在被告是否在明知环境堆满易燃物的情况下,仍贸然在密闭空间使用明火,并在起火初期未即时采取更有效的示警与阻隔措施。

一审法院早前指出,被告在高风险环境下点火,加上逃生时未关闭门户,导致有毒烟雾更快扩散,过失程度严重,且火灾造成无法挽回的人命损失,后果极为沉重。二审法院则认为,原审已充分考虑行为危险性、造成的伤亡及整体影响,因此驳回被告与检方上诉,维持4年徒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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