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女涉新山命案”再有新进展,其中一名被控谋杀的男子周二在新山推事庭出庭时,因案件属于高庭权限范围,现阶段未进入认罪程序,法庭同时裁定他不得保释;另一名面对蓄意伤人控罪的男被告则当庭认罪,最终被判罚款17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4个月监禁取代。
根据《中国报》报道,两名被告分别为25岁的莫哈末阿里夫,以及33岁的沙希,两人当天分别在新山第一推事庭和第三推事庭面控,所涉控罪性质不同,案件也分开处理。
根据控状,莫哈末阿里夫被指于3月14日清晨5时30分,在新山南钥城区涉嫌谋杀一名外籍华裔男子谢宏忠(译音),导致对方死亡,因此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面控。
由于谋杀案不属推事庭审讯权限,被告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仅表示明白控罪内容,案件未记录认罪。推事随后裁定不批准保释,并将案件展至6月3日过堂,以等待化学、脱氧核糖核酸(DNA)及毒理报告出炉。
至于另一名被告沙希,则被控在同一天凌晨4时30分,于同一地点因为与一名26岁男子发生误会,进而导致对方右眼受伤。警方于本月18日凌晨12时15分将其逮捕,调查后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提控。
沙希在庭上俯首认罪。控方在陈词时要求法庭给予相称处罚,指出伤者已实际受伤,案件不应被轻描淡写处理。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随后向法庭求情,希望降低罚款数额。
推事最终裁定,判处沙希罚款1700令吉;若未能缴付罚款,则须以4个月监禁替代。
这起案件之所以受到关注,除了因为死伤案情本身,也因涉案人早前传出牵涉跨境追缉。根据早前报道,警方相信共有5名新加坡籍男女,涉嫌于3月14日清晨约5时在新山南钥城区一带,涉及一宗导致一名新加坡籍男子丧命的案件。
其中一名嫌犯较早时已在新山关卡被捕,其余4人则相信逃返新加坡匿藏。其后,新加坡警方在德曼花园路第40座组屋单位先后逮捕多名嫌犯,并将他们移交马来西亚警方处理。随着新加坡警方于3月25日再逮捕一名30岁新加坡籍男子,案件至今累计落网者已增至6人。
在刑事案件程序上,涉及谋杀等重罪的被告,初步带上推事庭通常主要是为完成提控与案件管理程序,真正审理则需交由高庭处理。因此,接下来化验及鉴证报告是否齐全,将成为案件后续推进的重要一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