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近日发出提醒,强调公众不得随意将汽油或柴油装入容器,除非事先取得特别准证,否则相关行为将触犯现行法律,严重者可面对执法行动。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据《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燃油原则上只允许注入车辆原装油箱,若需装入其他容器,必须符合特定用途并成功申请特别准证,方属合法范围。
官方资料显示,目前共有10类用途可申请相关准证,包括农业与畜牧、叉车操作、食品工业、运输用途、水上活动、旅游业,以及偏远或岛屿居民需求等。此外,维修与清洁、小型建筑工程及紧急用途,也被列入可申请范围。
在配额方面,不同用途设有明确限制。例如农业与畜牧每日上限为200公升,偏远地区则为每周不超过500公升;在砂拉越,小型建筑工程每日同样限制200公升,而紧急用途则以每周500公升为上限。
当局也特别说明,若遇突发情况,在未持准证的前提下,民众仅可装取不超过20公升的燃油应急。有关部门呼吁公众与业者共同遵守相关条例,加强监管与自律,以保障燃油供应秩序及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