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担任某协会理事长的男子,竟对亲生女儿伸出魔掌,甚至在法庭上厚颜辩称女儿是“自愿当小三”,离谱言论引发外界高度关注。台中地方法院日前审结此案,不采信男子的荒谬辩词,依利用权势性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这起震惊社会的伦常惨案发生于2023年至2024年间。被告阿明(化名)身兼人父与上司双重身份,利用女儿小花(化名)在协会任职且经济仰赖其资助的机会,多次对其进行性侵。据了解,阿明不仅掌握小花的生计,更曾以长辈威权对其掌掴或罚钱,建立起绝对的控制权。
在案件审理期间,阿明与辩护律师试图以“金钱攻势”合理化其行径。辩方声称,阿明曾陆续支付小花超过200万台币的各项开支,包括5万台币生活费、买车首期款,甚至全额负担高达43万台币的隆乳手术费。此外,阿明还大方赠送LV、Gucci等名牌包与精品鞋,意图证明双方是“情侣关系”。
法庭调查揭露了更为卑劣的真相。阿明得知女儿曾遭遇感情创伤,竟以此为弱点,满口仁义道德宣称要“保护女儿”,以免她再被其他男人欺骗。他甚至厚颜无耻地吐出“由我与你恩爱的方式来保护你”等歪理,利用亲情信任达成发泄私欲的目的。
尽管阿明在庭上坚称小花是自愿发生关系,并提出对话纪录试图翻案,但法官认为,阿明身为父亲及雇主,利用职场监督权与经济资源对女儿施压,已构成实质的威势与影响力。
法官在判决中严厉斥责,阿明身为人父却罔顾人伦,为了私欲摧毁至亲信任,对被害人身心造成不可抹灭的伤害。考量其犯后毫无悔意、态度恶劣,且始终试图撇清责任,最终裁定判处3年监禁,全案仍可上诉。
这宗案也再次敲响社会警钟,权势性侵往往披着照顾或感情的糖衣,利用被害人的经济弱点与情感依附进行剥削,法律绝不容许此类恶行假借“自愿”之名脱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