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涉及婚姻纠纷与求偿的案件近日在日本引起讨论。东京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一名酒吧业者与已婚女子曾被指在公开场合牵手、拥抱和亲吻,也多次单独共处,但现有情况仍不足以证明双方发生肉体关系,因此不支持丈夫提出的800万日圆(约19.9万令吉)赔偿要求。
据日媒报道,涉案夫妻皆为40多岁,2009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对子女。提出诉讼的丈夫主张,其妻子于2023年7月至8月间,与一名在东京经营酒吧的男子关系异常亲密,已影响婚姻关系。
根据丈夫说法,两人曾被发现一起在街头牵手散步,也曾在公园长椅上拥抱及亲吻。此外,丈夫也指对方与其妻子曾3次单独留在酒吧内,每次约1至3小时,并据此认定双方存在不伦关系及肉体接触。
他因此向酒吧老板提出民事求偿,要求对方赔偿包括调查费用及精神损害慰抚金在内,共计800万日圆。
不过,法院审理后指出,虽然双方互动显得亲密,也确实有牵手、接吻和独处等情况,但单凭这些事实,仍不足以直接推定两人已发生肉体关系。法官同时认为,相关来往并未呈现长期持续状态,因此难以认定已达到构成侵害婚姻关系的程度。
法院最终驳回丈夫的求偿请求,未支持其所提出的赔偿金额。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关注,在于法院把判断重点放在“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婚外肉体关系”上,而不只是双方举止是否亲密。换言之,涉及婚姻侵权的民事索赔,通常仍须建立在更明确、可被法庭采信的证据基础上,而不是单靠外界观感或推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