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北省鄂州市揭发一宗以母猪肉冒充牛肉出售的食品诈骗案件,经过一审与二审审理后正式定案。主犯崔某胜因生产及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0万元人民币,同时须支付497.47万元人民币的惩罚性赔偿金。
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于3月23日通过案例解说指出,该案件自2022年12月起运作至2024年1月28日。期间,崔某胜持续从屠宰场及同案被告李某柱等人处购入母猪肉,再在租用厂房内雇人进行加工处理,将猪肉伪装成牛肉后,以每斤11至18元人民币的价格批发至多个市场销售。
调查发现,该非法经营模式由崔某胜一家人共同参与,形成完整分工体系。其中其儿子负责接单、结算货款及运输成品;妻子协助安排工人进行装卸及加工;女儿则负责账目记录与财务核算。检方指出,该团伙从采购、加工到运输和销售均有明确分工,形成一条完整的非法产业链。
案件中另一名被告刘某俊则从2023年8月开始参与类似活动。他同样从屠宰场购入母猪肉,在面包车及厂房内进行简单加工后,以每斤12至15元人民币的价格批发给零售商彭某志,再由后者以每斤25至30元人民币的价格冒充牛肉对外售卖。经调查,刘某俊涉及销售金额达66.9万元人民币,执法人员在相关地点扣押的肉类样品检测结果均显示含有猪肉成分,并未发现牛肉来源。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鄂城区检察院不仅提起刑事公诉,也同步提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最终判处崔某胜15年监禁,并在刑满或假释后5年内禁止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另外10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1年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罚金介于2万至35万元人民币。与此同时,崔某胜需承担497.47万元人民币的惩罚性赔偿,刘某俊则需赔偿66.9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