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一宗涉及儿童虐待致死的案件近日宣判,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死罪,判处被告表姊12年有期徒刑,判决可上诉。
案件受害人为11岁、患有智能发展迟缓的女童安安(化名)。判决书显示,安安自2022年起由表姊受托照顾,与表姊、男友及另外两名孩童同住于高雄市凤山区。
据法院认定,2024年1月1日晚间,表姊得知安安早上吃的是泡面而非被要求的吐司,因而对安安动用暴力。施暴过程从当晚约19时30分持续至22时,期间表姊以棍状物抽打安安背部及左耳一带,并以巴掌掌掴、捏压其胸部,其后更强迫安安连续进行交互蹲跳近三小时。安安最终体力不支倒地昏迷。
然而表姊与男友发现后,仅将安安移至沙发休息,直至翌日早上8时才将她送医。法院调取的通讯记录显示,事发后表姊以轻松语气向男友传讯,并附上捶地大笑的贴图;男友回应称”没那么容易死掉”。法官在判决中特别点出,这些讯息反映出两人对安安当时处境的漠视态度。
安安送医时全身发现21处瘀伤,包括拳击伤、新旧捏伤及棍棒伤。法医研判安安左耳附近遭外力撞击,导致左脑出血,其后于1日深夜出现发烧及抽搐症状,但未获及时送医救治。安安最终于同年2月28日因左侧硬脑膜下腔出血、脑髓广泛性坏死不治身亡。
法官指出,此前校方已就表姊对安安施以肢体暴力提出通报,并安排表姊接受亲职教育辅导,惟表姊未有改变。尽管表姊事后与安安父母达成调解,以连带给付80万元赔偿,法官认为此举虽稍作弥补,但不能抵消其施暴行为的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安安的母亲事后透露,案件未纳入国民法官参与审判,部分原因是她受到家族压力,被告知若坚持原有立场”家里会产生更大的分崩离析”。她表示,这让她内心不断自问”那我的小孩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