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方法院日前审理一起妨害性自主案件,一名男子趁女友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时实施性侵,并以手机录下过程。法院认定行为属“乘机性交”,未采信被告“双方合意”的说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案情显示,事发于2023年7月下旬,两人入住台中大里一间汽车旅馆。当时女子因失眠问题已服用强效安眠药后入睡,男方却在对方无意识、无法反抗的情况下脱去其衣物并进行性行为,同时录制影像。

案件曝光源于2024年5月,女方查看男方手机时,意外发现一段约31秒的相关视频,才惊觉自己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侵犯。她随即向对方追问拍摄是否获得同意,尽管对方曾道歉,但庭上却改口辩称对方当时“仍有意识”。

法官审阅视频后指出,画面中女方全程无任何反应,与被告说法明显不符。法院强调,即便双方曾为情侣关系,也不代表任何情况下都存在同意,利用药物状态剥夺他人自主权,性质严重。

虽然双方后来达成和解,但被告仅履行部分赔偿,且在审理过程中始终否认犯行。综合各项因素,法院最终判处3年6个月监禁,目前案件仍可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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