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已婚公司董事李龙宽(译音)因工作结识一名女客服后,双方因发现生日落在同一天而相约外出庆生,结果却演变成刑事案件。新加坡高庭日前裁定,这名男子在女子醉酒失去有效反抗能力后与对方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监禁14年半及鞭刑12下。
根据案情,两人原本因工作需要不时联络,之后得知彼此是同一天生日,便决定一起庆祝。2021年9月,双方在怡丰城一间餐馆共进晚餐,也是两人第一次线下见面。庭上资料显示,两人当晚曾饮用至少两瓶红酒。
事发后,女子因酒醉由被告送返住处。控方指出,女子当时已醉得失去清醒判断及反抗能力,之后在住家内遭被告侵犯。女子在被告离开后曾发讯息表达不满,并随后报警,指自己遭到强奸。
被告在案件审理期间则否认指控,辩称双方是你情我愿发生关系。不过,高庭法官在审理证据后认为,女子当时明显处于严重醉酒状态,已没有能力作出有效同意,而被告是在这种情况下与她发生性行为,属于趁人之危,因此裁定强奸罪名成立。
法官在量刑时判处被告坐牢14年半,并施以12下鞭刑。根据当地法律,强奸罪最高可判监禁20年,并可附加罚款或鞭刑。
案件也再次引发外界对“同意”概念的关注。法律关键不在于双方是否曾一起吃饭、喝酒,或此前是否关系熟络,而是在发生性行为当下,当事人是否具备清楚、自主及有效表达同意的能力。若一方已醉至无法判断或反抗,相关行为便可能触犯严重刑责。
目前,被告已透过律师表示,将针对定罪和刑罚提出上诉。法庭批准他以10万新元保释,等候上诉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