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开斋节临近,古晋警区主任艾力森查布助理警察总监提醒民众,切勿在午夜过后燃放烟花爆竹,以免扰乱社区安宁。他强调,警方如接获报案,将依相关法令采取执法行动。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艾力森查布19日在主持《安全行动26》推展礼后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民众若购买或施放烟花爆竹,应严格遵守规定,不得在午夜12时后燃放,以保障居民休息与生活品质。
他表示,警方近期已多次接获深夜燃放烟花爆竹扰民的投诉,因此呼吁公众在庆祝佳节的同时,应顾及邻里感受,避免在午夜之后继续施放烟花爆竹。
艾力森查布强调,警方将根据《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7条展开执法,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把涉事者带回警局调查。根据该法令,罪名成立者可面临最高7年监禁、或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并罚。
此外,他呼吁民众在开斋节期间保持自律,避免过度燃放烟花爆竹,以防意外发生,并提醒勿在不适当时间制造噪音,共同维护社区和谐,让佳节在安全与互相尊重的氛围中度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