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发生在森林城市工人宿舍的中国籍工人谋杀雇主案,近日在新山高庭宣判。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诺哈雅蒂于1月30日裁定,被告祝家宏(26岁,译音)谋杀罪名成立,并判处监禁30年及鞭笞12下。监禁刑期自2019年7月6日其被捕日开始计算。
案件显示,祝家宏于2019年7月6日晚约11时30分,在丹绒古邦森林城市的一处工人宿舍内,致死同为中国籍的前雇主赵昌祥(译音)。此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司法机构昨日发布的判词指出,控方已充分证明祝家宏蓄意伤害死者,造成的伤势在正常情况下足以致命,符合刑事法典第300(c)条文对谋杀的定义。法官强调,辩方未能提出任何合理怀疑以动摇控方证据。
赵昌祥生前负责从中国招募建筑工人到森林城市工作,祝家宏及其他5名出庭证人均为其管理下的工人。审讯期间,控方传唤与祝家宏同住一室的工人作证,有人证实曾见到祝家宏持尖刀离开现场。
案件显示,祝家宏当时因欠薪问题与死者谈判,双方爆发激烈争执,最终赵昌祥倒卧在血泊中身亡。
祝家宏在庭上自辩称,其行为属于自卫,是因死者突然挑衅才被迫还击。辩护律师还援引刑事法典第96至102条文,主张被告正当行使自卫权,应判无罪。然而,法官裁定,被告无法证明其行为属于正当自卫。尸检报告显示,死者全身共有23处伤痕,其中胸口一处刺穿心脏的致命伤,足以证明祝家宏的行为超出合理自卫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