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一名20余岁男子上周六上午与14岁少女在酒店幽会,遭柔佛州伊斯兰宗教局执法人员上门检举。由于此案涉及未成年少女,警方随后介入并将该名男子逮捕,目前已援引强奸罪名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
这起取缔行动是于本月14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在麻坡县内的一家酒店内发生。宗教局是在接获民众举报后派员到场视察,并在酒店客房内发现一对形迹可疑的男女。初步调查显示,两人并非夫妻或至亲关系,却同处一室。
麻坡警区主任拉益慕克里兹助理总监今日发表文告证实,涉案男子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虽然宗教局最初是援引1997年柔佛州伊斯兰刑事法令第27条文调查此案,但由于受害者年仅14岁,属于法律定义的未成年人,因此警方已根据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即强奸罪行开档调查。
拉益慕克里兹强调,警方对涉及未成年者的不道德活动及刑事罪行采取零容忍立场。他呼吁民众应时刻遵守法律及社会道德规范,并鼓励公众继续向警方提供情报,共同打击各类非法及违背宗教教义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