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华裔男子因在商场男厕偷拍他人如厕,13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俯首认罪,最终被判罚款3000令吉。

被告为32岁的那耀兴(译音),未婚,任职工厂主管。他被控于3月11日下午约5时15分,在峇株巴辖富贵城一间购物商场的公共男厕内,用手机偷拍一名32岁男子如厕。其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即蓄意侮辱他人贞洁。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监禁5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受害者当时在厕所隔间内如厕时,发现有人从隔板上方伸出手机进行偷拍。察觉情况后,受害者立即追上对方,并在现场将其拦下,随后要求商场保安协助报警。

警方于当天下午约6时抵达现场后,将被告带走调查。进一步检查被告手机时,警方发现里面确实存有受害者如厕的偷拍视频,因此当场扣押手机作为证物。

案件今日在法庭审理时,被告当庭认罪。承审推事诺拉茜达随后判处被告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需以3个月监禁替代。被告最终缴清罚款。此案由副检察司菲道尔鲁斯兰主控,被告则由律师陈松元代表。

上一则新闻大伯公庙遭闯入破坏 数十年香炉被砸碎
下一侧新闻医院展开设施建设 急诊区交通或短期受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