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4年前、涉及弱势群体的“表兄妹强奸乱伦案”今日迎来戏剧性转折。由于受害者证词出现严重矛盾,加上关键证人当庭翻供,地庭法官裁定控方证据不足,宣判31岁被告莫哈末依瑟无罪释放。

这起案件自揭发以来便备受社会关注。现年31岁的被告此前被控于4年前,在柔佛东甲砂益一处园丘住宅内,性侵当年仅11岁的表妹,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

然而,在今日的审讯中,案件出现了决定性的翻盘点。被告的辩护律师指出,受害者在接受交叉盘问时,对于“案发时场内人物”的描述前后不一。当受害者详细列出案发时在场的亲属,包括其姐姐及被告的母亲(即阿姨)后,被问及被告是否在场时,竟脱口回答“不在”。

这一关键证词的动摇,直接重创了控方的证据链。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莫哈末凯里在裁决时表示,由于受害者证词稳定性存疑,且关键证人当庭推翻了此前的说法,导致控方未能建立起无可置疑的犯罪事实,因此判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据案情回忆,涉案的男女双方均为轻度智障人士,且同为一所学校特殊班级的学生。当年案发时,受害者在前往表兄家中玩耍时遭到性侵,由于心理受创且表达能力受限,受害者事后多日不敢上学,直至细心的校方老师察觉异状并联系家属,这起令人发指的罪行才得以曝光。当时,受害者父亲在获悉真相后悲愤交加,迅速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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