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一名餐饮业者在农历新年期间调涨部分餐点价格,并在柜台张贴“新春期间起价50仙至2令吉”的告示,但因菜单价目表未同步更新,被顾客投诉“菜单价与收据不一致”,引来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贸消部)调查。业者透露,案件目前仍等待布城贸消部进一步处置,他担心最终或面对至少3000令吉或更高罚款,并借由公开经历提醒同业,涨价时务必同步更新菜单与价目展示,避免触法。

涉事的谢姓业者(32岁)经营烧腊、咖啡与茶水生意。他说,昔加末贸消部是依据顾客投诉上门调查,初步调查认为店家向顾客展示具误导性的价格信息,可能抵触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

他表示,餐厅在2月14日至2月25日期间调整部分饮食售价,并在柜台贴出通告告知堂食顾客,原意是让顾客看到告示后再下单。不过,由于菜单仍沿用旧价,最终被指价目展示与实际收费不符。

他指出,投诉者据称是在调价首日(2月14日)第一位上门的顾客。根据贸消部取走的收据副本显示,当天早上约8时33分,有一对男女带著一名幼童到店打包叉烧加烧肉饭、鸡尾饭及叉烧。业者说,这些餐点当时已分别调涨1令吉50仙及50仙,收据总额为22令吉50仙。

业者也提到,昔加末贸消部在2月26日再度上门,带走该店的菜单价目表、新春起价通告以及相关收据副本。其间其中一张收据为2月7日(起价前)开出,顾客同样是一对男女及幼童,当时打包烧鸡饭与叉烧,总额为8令吉50仙。

他5日在昔加末市议员张锦山安排下向媒体说明事件经过,希望同业引以为鉴。张锦山表示,据其了解,事主是在新春期间调整售价时未同步更新菜单价目,因而被指展示误导性价格并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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