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高庭就一宗诽谤诉讼作出裁决,前财政部长林冠英针对前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所作指控入禀起诉,最终获判胜诉。法庭同时裁定,祖莱达、网媒Malaysia Now的出版公司MNow Media Sdn Bhd,以及编辑阿布达拉曼,未能证明其提出的抗辩理由成立。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事务所SN Nair & Partners发文告指出,法庭判给林冠英5万令吉整体赔偿金,由3名被告共同承担。法庭也颁布禁令,禁止被告继续发表相关被指涉诽谤的言论,并谕令3名被告共同向林冠英支付5000令吉堂费。
据媒体报道,本案争议源自祖莱达早前谈及一项涉及雪州八丁燕带、为前种植园工人兴建房屋的计划时,指称林冠英在担任财长期间曾两度拒绝有关项目,导致计划受阻。相关说法随后通过网媒报道扩散。
林冠英于2024年6月入禀法庭,指有关指控并不属实,且在公开传播后已对其声誉造成损害,尤其身为资深政治领袖,他认为相关言论对个人名誉影响重大,因此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并提出索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