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忽职守的代价虽迟但到!一名年仅19岁的华裔青年,因不满前女友结交新欢,竟在吉隆坡某娱乐场所外纠众疯狂伤人,导致两人重伤。案发后,这名绰号“Billy”的青年一度潜逃台湾“避风头”,回国后更是隐瞒父母躲进祖父母家,最终在事发三个月后,于大年十一被警方登门活捉,并在法庭上俯首认罪!
根据《中国报》报道,据援引警方消息指出,这名现年19岁的嫌犯梁立顺(译音),涉及去年在隆市一家娱乐场所外爆发的一宗严重肢体冲突。当时,疑因感情纠纷引发的“醋意”失控,导致现场两人被严重刺伤与打伤。警方最初以刑事法典第148条文(持械骚动)及第326条文(持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展开调查。
调查显示,梁立顺在案发后深知闯下大祸,第一时间选择离境飞往台湾躲避追捕。不久后他低调潜回大马,却不敢告知父母实情,而是悄悄躲藏在祖父母位于文良港(Setapak)的住家,试图依靠长辈的护航掩人耳目。
然而,吉隆坡警方上月发布了包含36名危险通缉犯的黑名单,梁立顺的照片赫然在列。警方通过严密侦查,最终掌握其落脚点,于上月23日果断出击,在文良港的民宅内将其逮捕归案。、
嫌犯在被延扣4天协助调查后,案件迎来重大进展。警方改为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将他提控上庭。在大年十一这个本应欢庆的日子,梁立顺在庭上选择认罪,为自己当时的冲动行为买单。
在第324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将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罚款或鞭刑,或其中两者的兼施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