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撤回一项上诉后,被上诉庭谕令在限定期限内支付5万令吉堂费。上诉庭同时设下付款时限,要求他最迟于4月6日下午5时前缴清。
此案今日由以上诉庭法官拿督王建强为首的三司审理,另两名法官为拿督斯里拉蒂法及拿督阿兹米。根据裁决,堂费数额由法庭在双方律师提出不同金额后作出裁定:原告方律师要求15万令吉,被告方律师则主张1万5000令吉,最终由法庭定为5万令吉。
引发堂费争议的上诉,源自安华早前就高庭驳回其提出的8道宪法问题而提起挑战。有关宪法问题涉及多项法律争点,包括是否存在与首相职务相关的豁免权等内容。不过,安华随后选择撤回该上诉,使得上诉庭转而处理撤回后的费用承担问题。
这起诉讼属于一宗民事案件的程序延伸。安华的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曾作出不当性行为指控,相关指控由对方提出并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推进;安华方面则否认相关指控。此前,总检察署曾就警方报案后的调查结果发表声明,指没有足够证据提出刑事提控。之后,莫哈末尤索夫于2021年7月入禀高庭,对安华提起民事诉讼。
莫哈末尤索夫代表律师莫哈末拉菲克在庭外表示,该民事诉讼原定于2025年6月在吉隆坡高庭开审,但在审讯前数日,安华一方通过代表律师提出8道宪法问题,并申请暂缓审讯。随着上诉在2025年6月入禀后,主案审讯据称约9个月未能推进。
律师说,安华撤回上诉后,案件将回到吉隆坡高庭继续进行,暂缓影响不再持续。吉隆坡高庭也已安排在4月8日进行案件管理,以向接手的新法官更新上诉的最新进展,并为后续程序作出安排。
在安华原先提出的宪法问题中,争议点包括:首相上任前的行为若被指影响其现任执政能力,是否可就该等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相关案件是否需符合特定司法审查门槛;以及联邦宪法第5(1)、第8(1)、第39、第40与第43条款在程序上如何被援引,以维护权力分立与体制运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