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40岁女子因涉嫌诱骗并多次与未满16岁的少年发生性关系,昨日正式被推上被告席。面对涉及性诱骗、教唆未成年人猥亵及妨碍司法公正等共计26项控状,被告在庭上表现强硬,坚称不认罪。

这宗案件由于情节严重,目前已附上高等法庭案件编号,预示着案件未来可能由高庭审理,被告一旦定罪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目前,被告获准以8万新元(约24万6814令吉)保释候审。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原则,法庭严禁媒体公开任何涉及受害者、被告身份以及事发学校或地点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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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起诉书揭露的惊人细节,这起连串罪行疑发生在2023年3月至9月期间。被告被指控在这段日子里,不仅向该名年仅15岁或以下的少年索要裸照,甚至提出变态要求,强制对方在洗澡时开启视频通话,进行所谓的“远程视讯”。

更令人发指的是,控状指出被告曾多次在车内等不同地点,与该名少年发生性行为。除了性相关的指控,被告还被揭发在2024年10月下旬,涉嫌删除自己与受害者之间的手机聊天记录,试图毁灭证据。此举导致她额外背负了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该罪名若成立,最高可判监7年或罚款。

在新加坡严厉的法律框架下,教唆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罪名极为严重。每一项相关控状的最高刑罚可达20年监禁及罚款。不过,由于新加坡法律规定女性不适用于鞭刑,因此被告若罪成将仅受牢狱之灾。至于性诱骗罪名,则可判处最高3年监禁。

目前,控文尚未披露被告与少年的结识经过,由于起诉书中受害者的个人资料已作遮蔽处理,外界尚无法确认本案是否涉及多名受害者。全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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