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森美兰汝来迪沙柏玛公寓土制爆炸装置(IED)爆炸案的华裔被告杨福山(63岁,人名译音),今日在吉隆坡中央医院病房内去世。
汝来警区主任佐哈里今日发布文告证实,汝来警区总部是在今晚8时30分接获加影监狱押送人员的通报,指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被告已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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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死者死因为“难治性休克”(Refractory Shock)。医院方面解释,被告在接受了最佳标准治疗后,身体仍对治疗毫无反应,最终因严重休克状态下逝世。
杨福山因在去年12月在汝来地区涉嫌制造及持有土制爆炸装置,并导致车辆破坏,而于今年1月9日被控上法庭。由于案发时他亦受伤,当时是被控方安排在端姑惹化医院病房内面对5项控状。
其中3项控状援引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3条文,指他在迪沙柏玛公寓单位、轿车及文丁一带非法持有爆炸物意图伤人。另外,他也在同一法令4条文及刑事法典435条文下,被控恶意使用自制爆炸装置,破坏一辆公共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