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旅游公司华裔董事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大玩“金钱游戏”,不仅提呈虚假索赔,还被指私自挪用公司资金,涉及金额高达73万5006令吉86仙!被告于本月23日被押往怡保地方法庭及推事庭面控时,对所有6项控状坚称无罪。
被告为41岁的潘伟云(译音)。根据控罪摘要,此案由霹雳州商业罪案调查组揭发。报案人为怡保某旅游公司的代表,指控被告在2022年至2025年担任董事期间,在未经其他董事部成员同意下,多次提交虚假索赔并私自挪动公司资产。据了解,该公司的整体实际损失金额或超过13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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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目前分别在两个法庭面对司法审判:
- 刑事失信(地方法庭): 被告面对3项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的指控,涉及金额约为66万5159令吉86仙。地庭法官爱诺莎林批准其以1万令吉保释,此案定于4月2日过堂。
- 欺骗(推事庭): 另外3项指控涉及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涉及金额约6万9847令吉。推事莫哈末哈里夫同样批准其以1万令吉保释。
除了总计2万令吉的保释金,推事也下令被告必须交出国际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并且在案件审结之前,每周必须前往邻近警局报到一次。
一旦刑事失信罪名成立,被告将面临严厉刑罚。根据法律规定,任何滥用公职权力的失信者,可被判处不少于2年但不超过20年的监禁,并加鞭笞及罚款。

